跳到主要內容區

旅客自國外或機場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品,只能自用或饋贈,不得販賣,違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總務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3-10-18 08:34:18 點閱: 269 (另開新視窗)


旅客自國外或機場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品,只能自用或饋贈,不得販賣,違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