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教育部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治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疫情心理輔導注意事項(以下簡稱注意事項)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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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0-03-13 23:20:48  點閱:1016

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8011號函辦理
二、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教育部國教署規劃防疫相關「心理輔導」面向之注意事項,提供貴校瞭解及配合辦理。
三、 又為鼓勵學校於防疫期間提供學生相關心理支持,並確保學生清楚求助諮詢管道,提供「防制疫情心理輔導文宣」等宣導範例,以供貴校參考運用。
四、 檢附本案注意事項及防制疫情心理輔導文宣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