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「彰化縣109年度溪湖區教師特殊教育研習」,歡迎教師踴躍參加,並惠予公(差)假登記,請查照。
張貼日期: 2020-08-18 11:51:15
點閱:
965
(297.txt)
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| 說明: |
|
| 一、 |
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3月27日府教特字第1090101209號函辦理。 |
| 三、 |
請參加教師於109年9月25日前,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(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),報名路徑: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首頁→研習報名,關鍵字請選「登錄單位」,輸入「溪湖國小」查詢,研習名稱「情緒行為障礙辨識與輔導處遇」。 |
| 四、 |
全程參加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。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,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「乙、輔導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」3小時。 |
| 五、 |
因學校停車位有限,建議共乘前往,另請自備環保杯。 |
| 六、 |
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期間,課程開始前請出席人員皆須接受體溫量測,額溫攝氏37.5度以上者或有嚴重咳嗽或呼吸急促症狀,請勿進入會場,因研習場域屬較密閉式空間,建議出席人員全程戴口罩(口罩請自備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