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本府111年12月19日府教特字第1110490042號函(諒達)續辦。 |
| 二、 | 案內簡章部分資訊誤繕,修正(簡章紅色字體標示處)如下: |
| (一) | 封面頁報名學校民生國小及平和國小初選地點予以更正。 |
| (二) | 簡章第陸點第二項第(二)款初選鑑定報名地點於民生國小報名者,初選地點更正為中山國小;初選鑑定報名地點於平和國小報名者,初選地點更正為花壇國小。 |
張貼日期: 2022-12-26 11:34:31 點閱: 300 (另開新視窗)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本府111年12月19日府教特字第1110490042號函(諒達)續辦。 |
| 二、 | 案內簡章部分資訊誤繕,修正(簡章紅色字體標示處)如下: |
| (一) | 封面頁報名學校民生國小及平和國小初選地點予以更正。 |
| (二) | 簡章第陸點第二項第(二)款初選鑑定報名地點於民生國小報名者,初選地點更正為中山國小;初選鑑定報名地點於平和國小報名者,初選地點更正為花壇國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