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「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」第6條、第7條及第25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以臺教文(五)字第1112506246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學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01-19 16:54:44  點閱:181
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9日臺教文(五)字第1112506246D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黃聖明(電話:02-7736-617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