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「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」第10點、第12點、第13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日以臺教社(四)字第1122400253A號令修正發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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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學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02-04 16:11:22  點閱:181
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22400253B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