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10-16 14:08:56 點閱:7
《菸害防制法》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,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加熱菸與零組件,並將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,以保障青少年健康。
電子煙是以電能霧化含有丙二醇、甘油、化學香料或尼古丁的煙油,供人吸入。研究顯示,電子煙會釋出甲醛、乙醛、重金屬等致癌物質,可能造成肺部、心血管、腦部、肝腎等器官損傷,並具有成癮及二、三手煙危害。
世界衛生組織指出,任何形式的菸品或電子煙皆有害,無安全劑量,也無助於戒菸。研究亦顯示,曾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吸食紙菸的機率是未使用者的兩倍以上,雙重使用對健康危害更大。
國民健康署提醒,業者常以「幫助戒菸」、「煙霧少」、「清香口味」等行銷字眼誤導消費者,但電子煙與加熱菸皆含有害物質、易致成癮,對健康造成嚴重危害。
違法處罰規定: